梨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区住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权限内有关规范性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责任。

  (三)承担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定额。贯彻执行全省地方性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贯彻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承担权限内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四)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全区房屋交易、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指导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在住建局备案合同市场主体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乡、村建设的责任。贯彻落实全区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乡、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及人防安全巡察工作。负责监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协助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负责全区绿色建筑发展和实施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九)负责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管理工作。

  (十)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全区燃气、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协调供热工作。

  (十二)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省、市、区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人防工程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防空警报器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完成区武装部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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