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方针政策;研究拟订财政发展规划、财政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牵头组织实施全市财源建设工作。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3、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4、负责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 [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