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10人)
- 发布者:梨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0日
- 来源:梨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梨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10人)
为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根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梨树区实际,梨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待遇
(一)拟通过面试公开招录10名公益性岗人员:
1.招聘更夫3名(男性);
2.保洁2名;
3.市政维护人员3名(男性2名,女性1名);
4.人武部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会电脑办公基本操作)
(二)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610元(含个人承担部分社保费用)。
二、招聘条件及服务年限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要求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城镇户籍)。
要求近一年内无单位社保缴费、缴纳公积金,以及工商注册登记、营运车辆、门市房等情况。 聘用期为三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延至退休。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此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26日(周六、周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联系电话:0467-8232078 联系人:梁艳
(二)报名要求。已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政务中心一楼大厅7号窗口报名。(无就业创业证人员可尽快到本人所属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当日即可办结发证)。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个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查。严格审查人员身份,公益性岗位只能聘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报名时间、组织审核、面试、体检后聘用上岗。
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基础上,通过双向选择初步确定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选,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确定聘用人选。
梨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