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梨树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
- 发布者:梨树区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8日
- 来源:梨树区司法局
2024年梨树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
文件评估清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梨树区根据《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3年第5号)、《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通知》(鸡政办综〔2024〕7号)文件要求,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机构职责调整或制定主体变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超过5年,或者未明确有效期施行已满5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冠以“暂行”“试行”,且施行已满2年的;阶段性工作已经结束的;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较多的;以及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情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及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2024年梨树区行政规范性评估后清理保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