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梨树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梨政发〔2022〕6号
梨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梨树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辖区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梨树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梨树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
梨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印发
共印10份
梨树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依照市里“九部门”的方案通知(鸡城法联规〔2020〕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国家、省、市相关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城市治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目标,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收、转、运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工作局面,逐步提高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在全区范围内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全面启动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城区基本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街里办中心社区),在农村要完成治理任务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减量不低于40%,同时基本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梨树镇河西村)。到2022年底前,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全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区城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实施范围
1、城镇。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学校、教堂、车站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域内中省市直企业,区属工业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管理单位。
(3)居民区。
2、乡村。行政村、自然屯。
三、生活垃圾分类类别
按照生活垃圾现存状况和处理方式,将采用如下分类:
1、城镇。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餐厨垃圾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公共机构有餐厅、食堂、统一配餐等实施四分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无餐厅、食堂、统一配餐的实施三分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居住区实施四分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未投入使用前可实施三分类)。户外场所实施二分类,可回收、其他垃圾。
2、乡村。一般采取“三分类”,即可堆肥垃圾、不可堆肥垃圾(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燃煤炉渣、残土不做分类要求,但需单独收集。
具体分类请参考《鸡西市梨树区生活垃圾分类及投放收运指南》。
四、实施步骤
(一)2022年底前,全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选择若干单位、小区及学校为试点单位,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全面推广扩大到全区范围,以社区为单位积极参与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
1、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6月15日起贯穿活动始终)。
计划2022年7月中旬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各成员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平台和措施开展广泛宣传工作,确保年末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
2、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1)2022年7月20日前,完成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人员培训工作,要熟知生活垃圾分类各项知识,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及小区人员讲解到位。
(2)2022年8月31日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及小区需将分类容器设施设置完成,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确保初步运行。
(3)2022年11月30日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3、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12月1日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特别是被列入试点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从2022年初至2022年底。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广,全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定完善检验标准,加强日常巡视考核制度,确保试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基本建设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完成,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
(三)到2025年,全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完成,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
五、开展方式
(一)由党政机关率先做起。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对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并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扩大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形成以点带面,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回收容器由“政府统一制定、单位自行采购”。
(二)由居民小区率先做起。考察调研成熟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对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对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台账的物业小区,容器采取政府投放的方式,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上门收集垃圾。进一步鼓励其他物业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当中。
(三)由学校及幼儿园率先做起。开展以“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小手拉大手”为主题,积极组织师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学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生日常教育内容,使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不仅成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更成为新形势下循环经济理念教育的一种有效方式。使全体学生充分认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必要性,形成全体老师和学生参与的浓厚氛围。
六、重点工作
(一)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团,深入基层,“面对面,手把手”,开展“五进”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统一制定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对辖区内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贯彻,让每户居民知晓产生生活垃圾怎样分类投放,哪些是可回收,哪些是不可回收,哪些是有害垃圾,特别是城镇平房区和农村居户不得将燃煤炉渣、残土混入其它生活垃圾和废水,严禁“扫地入灶坑”和“泔水入灶坑”坏习惯。同时,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宣传贯彻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知识。生活垃圾分类区域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指导城市居民如何规范进行垃圾投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奖励制度,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居民主动愿意并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尽快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总体宣传规划和近期培训计划。同时,按照“三个率先”原则确定试点单位清单和组建垃圾分类监督员网格化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区妇联、区团委、梨树镇政府、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1、城镇。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区域设置专门容器进行分类投放,按照“群众认可、简便易行、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不同品种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独立储存。以“干湿分离”为重点,引导居民将滤出水分后的日常易腐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加强日常垃圾分类指导,责任部门要严把垃圾分类投放关,对重点地段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要实行高峰时段现场专人监管,每天不少2个小时。
2、乡村。完善村规民约,明确农户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义务。可堆肥垃圾不出村,鼓励村屯集中堆肥或农户自行堆肥。以农户为单位设置不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桶。各村垃圾分类监督员或网格化管理人员对重点地段投放容器每天不少于2小时现场监督指导。
城镇平房区和农村要专门设立燃煤炉渣、残土投放点。并指派专人监督管理,严禁混入其它生活垃圾和废水。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房产服务中心及各物业公司、区环卫中心、穆棱环卫保洁公司、华唐平岗供热公司。
(三)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1、城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居民区应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垃圾间、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做到方便使用、不影响环境、不妨碍交通、有利于分类收运作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标识。
2、乡村。所有村屯应配备保洁员,明确保洁员兼任分类收集员和分拣员,鼓励采取上门收集,逐步拆除村屯内非密闭垃圾箱。合理设置村屯不可堆肥垃圾集中存放设施和垃圾分拣中心,建立有害垃圾专门收集、兑换、存放制度,规范收集。
对纯净的燃煤炉渣、残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并按住建环保部门要求指定倾倒。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和梨树镇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房产服务中心及各物业公司、区环卫中心、穆棱环卫保洁公司、华唐平岗供热公司。
(四)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贮。
一是改造目前劲松垃圾填埋场为梨树地区南片分类生活垃圾中转站,主要负责运贮梨树区中心及其南部各村、矿的初次分类生活垃圾。在平岗地区再设立一个梨树地区北片分类生活垃圾中转站,主要负责运贮梨树区北部各村、矿的初次分类生活垃圾。二是对易腐垃圾在两个中转站进行白灰杀菌和堆肥还田处理。三是对有害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回收,区中心设立回收总站,各村、矿设立分站,然后统一外运处理。加强垃圾运输管理,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使轨迹等进行实时监控,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视觉识别系统,统一分类收集车辆标识,便于社会监督。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杜绝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集运输。建立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合理安排不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运输方式、频次、时间和线路,提高运输经济性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和梨树镇。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环卫中心、穆棱环卫保洁公司、华唐平岗供热公司。
(五)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外运处理。
为避免“大而全,小而全”和重复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交通和物流等基础设施,节约建设资金,全面快速实现我区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区政府决定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外运处理,与有能力、有资质的环保静脉企业洽谈合作,定期向其提供待处理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争取今年年底签定转运供货合同。
牵头单位:区环卫中心。
责任单位:财政局。
七、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成立梨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志鹏 梨树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 组 长:张 堃 梨树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团委、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信局、区邮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体和旅游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住建局、梨树镇、区房产服务中心、区环卫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区内各中省市直企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区环卫中心
联系电话:2480006
八、 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团委:结合本单位职能,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报道、志愿者服务等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将生活垃圾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建立以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农药瓶、地膜)为主的单独收集体系。
区发改局:负责市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申报和争取,指导全区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和相关价格政策。指导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引导商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区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落实区级财政投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用地。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监督有害垃圾的分类收运、处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监管。
区政府办:负责指导监督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托幼机构等教育部门开展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
区卫健局: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负责指导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引导商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指导监督生活垃圾中工业类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税务局:负责落实国家制定的有关税收政策。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集贸市场开办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有条件情况下,提倡“净菜进场”。
区文体和旅游局:指导监督旅游景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组织起草《梨树区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和《梨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处罚。参与起草制定《梨树区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和《梨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起草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统筹指导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制定安全环保、经济可行性、技术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手册。全力抓好垃圾示范片区的收集、转运、处理工作。
区环卫中心、穆棱环卫保洁公司、平岗恒源公司:结合本单位职能,负责环境卫生包保责任区内的分类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监督指导分类垃圾投放工作。
梨树镇政府:负责开展梨树镇各村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组织监督各村做好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入户动员,加强对村民的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公众参与水平。
区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物业小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和实施办法。确定专人指导物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学习和掌握垃圾分类处置相关知识和工作要求,并积极配合指导业主正确投放各类生活垃圾。
各街道办事处、城内中省市直企业:认真做好所辖区垃圾分类工作,配合做好示范点和示范片区创建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梨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日程,调整更新已往卫生工作。同时,密切协作配合,积极参与试点和创建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推进“净菜半净菜进城”“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等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措施,积极倡导用餐“光盘行动”。建立以减量化、资源化效果为导向的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扶持力度,健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不断提升环卫运行管理水平。制定出台《梨树区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梨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范垃圾分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加强精细化管理。规范垃圾分类计量统计方法,结合垃圾分类试点创建工作,开展垃圾产生量调查和垃圾分类基础信息普查,夯实垃圾分类信息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基础。鼓励采取“互联网+”智慧分类模式,优化垃圾分类流程和运行组织方式,提高垃圾分类管理效能。
(四)强化考核监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综合考核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将各单位、各有关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特别是200平方米以上公共机构和临街企业店铺室内、院内网购更新更换小型分类垃圾桶,此项工作将作为创城、文明单位创建和加强行业卫生管理一项重要考核和监督内容。梨树镇政府要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并定期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鸡西市梨树区生活垃圾分类及投放收运指南
序号 |
名称 |
主要品种 |
投放收运 |
1 |
有害垃圾 |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 |
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置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要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
2 |
易腐垃圾 |
公共机构食堂、餐厅产生的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餐厨垃圾。 |
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鼓励每日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的单位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不具备就地资源化处理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将其交由辖区合法餐厨垃圾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
3 |
可回收物 |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
严格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鼓励各地区建立集中处置平台,对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置,并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 |
|
|
2.其他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
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储存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要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涉密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
4 |
其他垃圾 |
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
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垃圾桶,引导干部职工形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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