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鸡西市宝丰煤矿停产期间非法违法生产调查组的通知

  录入时间:2021-04-15  来源:有效

梨政发〔20215

 

梨树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鸡西市宝丰煤矿停产期间非法违法生产调查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149我区接到《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对鸡西市梨树区宝丰煤矿停产期间非法违法生产调查处理的函》,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丰煤矿停产期间非法违法生产调查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组组成人员

 长:郭志鹏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玉启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邹国成 区政府副区长

任冠军 区公安分局局长

 员:姚绪宏 区纪委监委副书记

陈志泽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杜振全 区财政局局长

陶君喜 区应急局局长

调查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陶君喜担任,负责组织协调调查组各项工作。

调查组主要职责

1.公安分局负责深入实地进行摸排、对宝丰煤矿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做询问笔录,调取税控监控影像资料,开展调查取证,提供询问笔录及取证材料。

2.区应急局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相关工作,并深入宝丰煤矿现场调查取证。

3.区财政局负责配合公安机关调取税控视频影像材料。

4.区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指导调查工作,并提出相关意见。

5.调查组综合各方材料后进行事件性质认定并提出处理建议,形成并提交调查报告。

三、调查工作原则及相关要求

调查工作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统一领导、协作办案、公平公正、精简高效的原则。

(一)调查工作必须遵循相关规定,做到诚信公正、恪尽职守;不得包庇、袒护负有责任的人员或借机打击报复;调查期间不得参与与调查无关的各项活动,做到廉洁自律;遵守调查组纪律,保守调查秘密,不得擅自发布有关调查信息。

(二)各组成单位按照本通知认真开展工作,根据需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调查期间,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调查进展情况,做好工作记录。

(三)按照《关于以坚决过硬措施遏制事故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通知》(黑安发〔202011号)八个必须七个一律要求,对发现有非法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调查组开展调查期间,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测体温、戴口罩,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规定,避免参加不必要聚集性活动。

 

 

梨树区人民政府

2021412

 

 

 

 

 

梨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12日印发

                                                  共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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