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6916952/2025-000166
  • 梨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梨树区耕地恢复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梨政发〔2024〕6号
  • 2024-06-27
  • 2024-06-27
  • 1719421320000

梨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梨树区耕地恢复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梨政发20246

梨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梨树区耕地恢复整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辖区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区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工作,现将《梨树区耕地恢复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梨树区人民政府

2024627      

梨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27日印发

                                                共印10

梨树区耕地恢复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2024年度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暨加快推进我省耕地恢复整改工作会议精神、《黑龙江省2024年度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暨耕地恢复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鸡西市耕地恢复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推动加快我区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工作,确保2024年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工作顺利通过,结合国家最新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和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耕地保护是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坚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将耕地保护好、利用好。

根据国家更新的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要求以2020年度现状耕地面积为基数,考核年度现状耕地面积要高于基数,否则将被一票否决。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结果显示,我区现状耕地面积低于基数面积61.24公顷,区政府及一镇三办面临一票否决风险。一镇三办要在区政府领导下根据实际开展耕地恢复整改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做好耕地流出数据统计分析及下发。根据省下达现状耕地缺口任务、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中非耕地的恢复处置任务,对全区730块图斑进行分类研判,并向各耕地恢复整改责任部门同步下发2020—2023年耕地流出矢量数据参考使用,为耕地恢复整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二)组织开展耕地恢复整改工作。一镇三办及各林场要结合2024年度耕地恢复处置任务,对每块流出耕地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梳理问题形成原因,判断流出耕地是否合法合规,对合法合规的提供依据,对违法违规的要尽快整改,分类建立恢复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方式和完成时限。

(三)及时做好变更调查。各耕地恢复整改责任部门要及时将恢复整改的新增耕地通过日常变更调查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方式及时变更,务必做到恢复一处、变更一处

(四)建立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周报制度。各整改责任部门整改工作进展要于每周五17时前报送区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梨树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梨树分局每月将各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于恢复整改工作缓慢的单位,定期向全区进行通报。

三、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区政府是本辖区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对有关乡镇和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梨树分局。负责耕地流出恢复整改工作的协调,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将上级督办精神传达到位、解读到位,定期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做好全区耕地流出数据接收及分发。对于整改责任部门恢复整改达到国土变更调查认定标准的新增加耕地,配合协调市局通过日常变更机制报省级核查,通过后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负责初核恢复整改新增加的耕地是否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重叠。

(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工作。

(四)区财政局。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新增耕地资金支持力度,保障资金投入。

(五)区林草局。负责耕地上违规造林的排查及恢复整改工作,负责新增耕地是否占用林地、草地、湿地的核实确认工作。

(六)区生态环境保护局。负责核实新增耕地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七)区公安分局。紧密配合全区耕地恢复整改工作,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违法占用耕地的犯罪线索要依法侦查,严厉打击犯罪。

(八)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各级田长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水利项目违规占用耕地恢复整改,恢复整改耕地及新增耕地的质量认定工作。

(九)平岗林场、穆棱林场、前进林场。负责林场范围内流出耕地排查及耕地上违规造林的恢复整改工作。

(十)梨树镇政府、平岗街道办事处、穆棱街道办事处、街里街道办事处。履行本辖区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流出耕地排查及分类实施耕地恢复整改及新增耕地工作。

四、组织领导

梨树区耕地恢复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长:徐春雷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陶君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程显斌 副区长

员:矫 市自规局梨树分局局长

张智刚 市生态环境局梨树分局局长

楚廷武区公安局副局长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人

杜振全区财政局局长

李庆茹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科鹏 区林草局负责人

杜宏楠 梨树镇政府镇长

姜正秋 平岗街道办主任

穆棱街道办主任

街里街道办主任

前进林场场长

李晓军 穆棱林场场长

张秉祥 平岗林场场长

办公室设在区自规局,负责全区耕地恢复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络员:张晨,联系电话:04672483369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统筹协调。区政府、镇政府、平岗街道办事处、穆棱街道办事处、街里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积极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将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分解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确保 2024 年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工作顺利通过。梨树区耕地恢复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召开会议,统筹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通报。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区内各部门要在耕地恢复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统筹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协同性和精准性,全面做好恢复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要遏制新增问题发生。一镇三办、各委办局、市直林场及绿海林业有限公司下属林场要加快推进恢复处置工作,排查要在72号前完成并上报台账,恢复整改时间节点要在十月底前,以确保在国家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前完成,对于2024年度新发生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要稳妥有序推进。各部门在耕地流出恢复整改工作中,要坚持因地制宜、区分类别、积极稳妥、扎实有序的原则,积极推进各类问题整改,严禁出现简单化”“一刀切,坚决避免负面舆情的发生。对于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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